讨债公司根据1989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411次会议通过的《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》第5条一第11条的规定,收取诉讼费用的标准依如下规定确定: 案件受理费。 侵害姓名权、名称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的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。其他非财产案件,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。财产案件,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,照下列比例交纳:不满1000元的,每件交50元。超过1000元至5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四交纳。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三交纳。超过10万元至2。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二交纳;。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。超过50万元至10。万元的部分,名人励志故事按百分之一交纳。超过10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。 侵害专利权、著作权、商标权的案件,每件交50元至100元;有争议金额的。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。 行政案件按下列标准交纳:治安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元至30元。专利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400元。其他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100元。有争议金额的,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。劳动争议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。
永德县位于云南省西南部,北临怒江,地跨东经99°05′~99°51′,北纬23°45′~24°27′之间。东、北与云县、凤庆县及昌宁县毗邻,东南与耿马县隔南汀河相望,西同镇康县山水相依,西北与龙陵、施甸县交界。县城东距云南省会昆明市787公里,距地区行政公署驻地226公里。县境东西最大横距71.5公里,南北最大纵距75.8公里,总面积为3208.06平方公里。山区占总面积的95%以上。永德县辖3个镇、7个乡(其中2个民族乡)总人口33万人。中国南药诃子主产地,云南芒果之乡,国家级糖料基地县,省级茶叶、畜牧、商品粮、玉米制种基地,云南省天然旅游风景区。永德,山川秀美,资源丰富,四季如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