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债务纠纷诉讼程序
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
一、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
1、当事人为自然人的,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,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。
2、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,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,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、社团法人登记证等。
3、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,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。
二、证明买卖关系存在的证据
1、《购销合同》、《供货协议》;
2、订(定)货单;
3、证明口头协议成立和生效的证据,如证人证言、实际履行凭证。
三、证明协议履行情况的证据
1、交、收货凭证:交货单、送货单、提货单、收货单、入库单、运单;
2、证明尚欠货款的凭证:结算清单、欠条、还款计划、还款承诺书,其它能证明欠货款事实的信函等。
3、收货方提出质量异议的证据:信函、证人证言、有关单位的证明、检验报告书、客户投诉、退货及索偿的证据。
四、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计算清单,并注明计算方法、依据等。
永德县位于云南省西南部,北临怒江,地跨东经99°05′~99°51′,北纬23°45′~24°27′之间。东、北与云县、凤庆县及昌宁县毗邻,东南与耿马县隔南汀河相望,西同镇康县山水相依,西北与龙陵、施甸县交界。县城东距云南省会昆明市787公里,距地区行政公署驻地226公里。县境东西最大横距71.5公里,南北最大纵距75.8公里,总面积为3208.06平方公里。山区占总面积的95%以上。永德县辖3个镇、7个乡(其中2个民族乡)总人口33万人。中国南药诃子主产地,云南芒果之乡,国家级糖料基地县,省级茶叶、畜牧、商品粮、玉米制种基地,云南省天然旅游风景区。永德,山川秀美,资源丰富,四季如春。